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打官司前申请财产保全?

我准备打官司,但担心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我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我想了解下,在哪些具体情况下我可以在打官司之前就申请财产保全呢?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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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前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打官司前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这里所说的“情况紧急”,通常是指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比如,对方正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举例来说,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卖方发现买方有转移货物或者资金的迹象,可能导致自己的货款无法收回,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是情况紧急。 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在申请错误时,能够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的担保方式和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总之,当出现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并且申请人能够提供担保,就可以在打官司前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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