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申请破产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公司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况,并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申请破产。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讲,就是公司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却没有能力还。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指公司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所有的债务。比如,公司欠了供应商100万元货款,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公司账上只有20万元,并且公司的固定资产、存货等所有资产加起来也只有50万元,明显无法偿还100万元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就符合这一破产条件。
第二种情况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有些时候,虽然公司的资产从账面上看可能够偿还债务,但是由于资产难以变现,导致公司实际上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这就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例如,公司有一批价值80万元的货物,但市场上这类货物严重滞销,根本无法在短期内卖出去换成现金,而公司又有50万元的到期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就可以认定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满足破产申请条件。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相关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总之,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不能随意申请。如果公司确实符合破产条件,可以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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