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什么时候可以转为固定资产?
我公司有个在建工程,现在基本完工了,但不确定什么时候能转成固定资产。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在建工程达到什么条件、在什么时间节点就可以转为固定资产呢?希望能有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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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指将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完工后,按照一定规则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这一过程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都有相应规定。 从会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就应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从税务角度来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 12 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即使发票未全部取得,只要工程投入使用,也可以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 总之,判断在建工程何时转固定资产,关键是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要遵循会计和税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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