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债务可由对方来偿还?


在法律领域,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债务可由对方来偿还。我们先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角度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又或者是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例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装修,这就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妻子也有偿还的责任。 再说说债务担保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还钱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比如,甲向乙借了钱,丙为甲的这笔债务提供了担保,甲到期还不上钱,乙就可以找丙要求偿还。 还有债务转移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把自己的债务转让给别人。例如,A欠B一笔钱,C愿意替A偿还,并且B也同意了,那么之后这笔债务就由C来还。 此外,在继承关系中,如果债务人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举例来说,D去世后留下一些遗产,同时也有债务,E作为D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E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D的债务。 总之,在夫妻共同债务、债务担保、债务转移以及继承等多种情况下,债务可能由对方来偿还。债权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