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下面分别阐述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首先来看发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通俗来讲,如果承包人明确说不干了,或者通过自己的行动,比如长时间停工等,表明不再履行合同里规定的主要工作,发包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二是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就是说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发包人催了承包人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承包人还是没完成,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工程质量是关键,如果建的工程质量不达标,承包人还不愿意去修复,发包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四是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这违反了合同的基本约定和法律规定,发包人也能解除合同。 再说说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工程款是承包人施工的重要资金来源,如果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在催了之后合理时间内发包人还是不给,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是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筑材料等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如果发包人提供的这些东西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不解决,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比如发包人应该提供施工场地等协助工作,但没有提供,导致承包人没办法施工,催告后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