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可以裁员?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经营状况不太好,有传言说要裁员。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讲,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裁员的呢?心里有个底,也好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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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裁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用人单位有时会面临各种经营困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进行裁员。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具体情形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一种情形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重整是指当企业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时,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程序,对企业进行重新整顿。在此过程中,为了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经营能力,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裁员。 第二种情形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当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如订单大幅减少、资金链紧张等,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维持现有的员工规模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裁员来降低成本,缓解经营压力。 第三种情形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在企业进行转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时,原有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通过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仍无法解决人员冗余问题,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裁员。 第四种情形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里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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