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罪判刑后监外执行什么时候能回家?

我因诈骗罪被判刑了,现在申请到了监外执行。但我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能回家,是申请通过当天,还是有其他的时间规定呢?我特别想弄清楚这个时间,好安排后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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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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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简单来说就是由于罪犯具有某些特殊原因,比如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而采取的一种不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方式。对于诈骗罪判刑后监外执行何时可以回家,这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当罪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并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并不是立刻就能回家。一般来说,决定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会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在接到法律文书和罪犯后,会按照规定办理接收手续。从社区矫正机构完成接收手续,罪犯就可以回家开始进行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了。 如果是在交付执行前,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这种情况下,在与司法行政机关完成交接手续后,罪犯就可以回家。 如果是在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监狱、看守所会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达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机构接收罪犯后,罪犯便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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