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在什么情况下能退回?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可能没办法买这套房了,我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我交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回来?我不想白白损失这笔钱,所以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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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通俗来讲,就是购房者为了表明自己购买房屋的诚意,先给开发商或者卖家一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购房定金是可以退回的: 首先,如果是开发商或者卖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者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出售房屋,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其次,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例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政府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使得购房者不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都没有过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回定金。 另外,如果双方在认购书等协议中对定金退回有特别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协议中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对房屋不满意可以退回定金,那么只要符合这个约定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总之,购房者在遇到定金问题时,要仔细分析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开发商或者卖家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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