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罪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判缓刑?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般罪犯可判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法院根据犯罪的全部情况,最后确定的宣告刑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是指法定刑。法定刑是法律规定的该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的刑罚幅度,宣告刑则是法院最终实际判处的刑罚。例如,某个犯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犯罪分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有可能适用缓刑。
其次,犯罪分子需要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犯罪情节较轻主要考量犯罪的手段、动机、后果等方面,如果犯罪手段比较温和,动机不是特别恶劣,造成的后果也不严重,就可以认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通常表现为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原因等因素。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就需要考察犯罪分子所在社区的意见,看看社区是否愿意接纳该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等。
另外,我 国《刑法》还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应当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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