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他人?
我不太清楚公安机关传唤人的具体规则。有一次我看到警察在街上直接口头传唤了一个人,我就很好奇,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有权力进行口头传唤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口头传唤是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公安机关不用书面的传唤证,而是通过口头的方式要求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这里强调了“现场发现”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这两个关键要素。“现场发现”意味着案件发生的当场或者刚刚发生不久,警察在这个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发现了可能违法的人员。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则明确了被传唤人的身份,是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人。 举例来说,如果在一个集市上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有几个人参与了打斗,这时警察就可以对现场发现的这些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出示工作证件后进行口头传唤。另外,公安机关在执行口头传唤时,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要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是口头传唤的情况,并且要保障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滥用口头传唤的权力。 除了治安管理方面,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符合紧急情况且无法及时取得传唤证时,公安机关也可能进行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事后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总之,口头传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