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哪天开始施行?
我最近买东西遇到了点问题,听说可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权益,但不知道这个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我想了解一下它的施行时间,这样才能确定我遇到的事情适不适用这部法律。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后该法经历了两次修订。2009年8月27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对其进行第二次修正,修订后的法律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从法律适用角度来讲,如果你遇到的消费纠纷发生在法律施行之后,那么就可以适用该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如果你在2014年3月15日之后遇到了商家欺诈销售的情况,就可以依据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进行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总之,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施行时间,能帮助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