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什么时候生效?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也做了约定。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关于财产的约定什么时候才正式生效,是签了协议就生效,还是要等办完离婚手续?会不会存在签了协议最后却不生效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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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生效时间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详细来分析一下。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通俗来讲,就是这个协议并不是签了字就马上生效,而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会生效。这里的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只有当他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才开始生效,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也随之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因为此时协议尚未生效,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另外,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协议在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生效后,其中合理合法的财产约定部分,也会被法院认可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那么该部分约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总之,离婚协议财产约定的生效时间与离婚手续的办理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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