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什么时候生效?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做了约定。但现在我不太清楚这个关于财产的约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生效,是签了协议就生效,还是要等办了离婚手续才生效?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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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 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部分的生效时间,它和一般的合同生效有所不同。一般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但离婚协议具有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了离婚协议生效和离婚登记的关联性。 实际上,离婚协议财产部分并不是在双方签字时就生效。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这个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当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也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仅仅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最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个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其中财产分割的约定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离婚协议财产部分的生效是以完成离婚登记为前提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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