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被判累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我在甘肃,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涉及一个案子,听说可能会被判定为累犯。我不太清楚在甘肃这边,被判为累犯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是上次犯罪结束,还是新罪发生,还是有其他的算法呢?
展开


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累犯以及其开始计算的时间点。首先,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分子按照法院判决坐完牢了;“赦免”则是指国家免除或减轻犯罪分子的罪责或刑罚。举个例子,张三之前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第四年又犯了抢劫罪,且抢劫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张三就构成了一般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也就是说,只要涉及这几类特定犯罪,不管两次犯罪间隔多久,都算累犯。比如李四之前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坐完牢后,过了十年又犯了恐怖活动犯罪,李四就构成特别累犯,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在甘肃,对于累犯开始计算的时间,同样遵循上述法律规定。一般累犯从上次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的期限;特别累犯没有时间限制,一旦实施特定犯罪且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特定犯罪就构成累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再犯”是指新罪实施的时间,而不是新罪被发现或者被判决的时间。总之,判断是否构成累犯以及计算起始时间,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