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协议离婚何时生效?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宁夏地区协议离婚的生效时间,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遵循的是统一的法律规定。 首先,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份协议里要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还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分家,把家里的东西怎么分、孩子跟谁生活、欠的钱谁来还等问题都谈妥,并且写成书面的东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完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要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然后给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拿到这个回执单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任何一方反悔了,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三十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在宁夏,当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协议离婚才正式生效,夫妻关系也就此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