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收据什么时候给?
我买了套房子,交了钱后一直没拿到购房收据。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该在什么时候给我开具购房收据呢?是交钱的时候马上给,还是过段时间统一给,我不太清楚,担心一直拿不到会有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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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购房收据是购房者支付款项的重要凭证,它能证明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项。
一般来说,根据交易的正常流程和诚实信用原则,当购房者支付购房款项时,开发商就应当立即开具购房收据。这是因为,当购房者完成付款行为,开发商收到款项,此时双方就该笔款项的支付与收取达成了一个事实的交易状态,开具收据是对这一交易状态的书面确认。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购房交易中,开发商在收到款项后开具收据属于遵循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应履行的义务。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者支付购房款属于消费行为,开发商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为购房者开具收据。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购房者付款时及时开具收据,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立即开具。若开发商拒绝开具,购房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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