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再审什么时候给对方材料呢?
我有个案子到了高院再审阶段,目前还没消息。我想知道高院一般在再审程序里,啥时候会把相关材料给对方啊?心里没底,想提前了解下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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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院再审程序中,关于何时将材料送达对方当事人,是有相应法律规定和流程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这里虽然是针对普通一审程序的规定,但在再审程序中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再审案件立案后,法院也会遵循及时、有效的原则来送达相关材料。 当高院决定再审后,会启动相应的流程。通常情况下,立案之后,法院会尽快安排送达材料。一般来说,会在立案后的合理期限内将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这个合理期限,一般也是尽量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可能在立案后的几天到十几天不等,目的是保障对方当事人能够及时知晓再审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不过,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送达时间有所不同。比如,如果存在无法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的,送达时间就会延长。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所以,遇到这种特殊情形,送达时间就会比较久。 此外,法院的案件数量、工作安排等因素也可能对送达时间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而言,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再审程序能够公正、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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