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达到什么程度才算刑事案件?
我跟人发生冲突,对方受伤去做了伤情鉴定。我很担心这会不会构成刑事案件,自己要承担刑事责任。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伤情鉴定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认定为刑事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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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伤情鉴定结果对于判断一起伤害事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关键作用。简单来说,伤情鉴定主要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个等级,而一般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时,就可能会涉及刑事案件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通常指的是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的伤害。 再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重伤则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例如,如果一个人被打伤,导致肋骨骨折两处以上,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就可能构成轻伤二级,那么打人者的行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不过,并不是所有造成轻伤的情况都会必然被认定为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事后的赔偿和谅解情况等因素。比如,如果双方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情节较轻,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也表示谅解,那么也有可能不按刑事案件处理,而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但如果伤情达到重伤,通常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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