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属于正当防卫?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还手行为会不会不属于正当防卫,反而成了互殴。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下的行为才算是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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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存在不法侵害是前提。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像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或者是其他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例如,甲无缘无故对乙进行殴打,这种殴打行为就是不法侵害。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实施所谓的“防卫”行为,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丙得知丁要在第二天来伤害自己,于是提前去将丁打伤,这就不是正当防卫;或者戊在己停止攻击后,又对己进行打击报复,这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防卫人必须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防卫行为,而不能是出于报复、伤害等其他目的。例如,庚在遭受辛的攻击时,为了让辛停止攻击而还手,这就是正当的防卫目的;但如果庚在辛已经无力攻击后,还继续对辛进行伤害,那就超出了正当防卫的目的。 另外,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就是说,不能针对与不法侵害无关的第三人进行防卫。比如,壬被癸攻击,壬不能为了躲避癸的攻击而将旁边无辜的子打伤。 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只是轻轻地推了乙一下,乙却用刀将甲砍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文为正当防卫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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