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赠并自用应税车辆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接受别人赠送了一辆应税车辆,打算自己用。但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纳税义务,是收到车的时候,还是办过户的时候呢?我怕错过纳税时间产生滞纳金,想搞清楚这个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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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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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并自用应税车辆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应税车辆就是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的车辆,当你受赠并自用这类车辆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受赠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为取得受赠应税车辆的当日。也就是说,当你实际获得这辆受赠车辆的那一刻,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了。 这里的‘取得受赠应税车辆的当日’,一般理解为你实际拿到车辆控制权的日期。比如,赠与人将车辆交付给你,你能够实际使用和支配该车辆,那么这一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后,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未申报纳税,可能会面临加收滞纳金等后果。所以,你要特别留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及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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