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刑满释放后又会被转走?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坐过牢,现在已经刑满释放了,可没想到又被转走了。我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刑满释放后还被转走呢?心里特别着急,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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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刑满释放后又被转走存在多种情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种情况是存在漏罪。简单来说,就是在之前的犯罪审判中,还有其他的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也就是说,如果司法机关在你刑满释放后发现你还有没被处理的犯罪行为,就可能会将你转走,重新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另一种情况是又犯新罪。如果你在刑满释放后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将你转走,对你的新罪进行处理。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行政措施。比如,如果在服刑期间涉及一些违法的行政行为未处理完毕,或者因为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殊原因,相关部门依据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采取措施将你转至特定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或处理。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程序。 如果遇到刑满释放后又被转走的情况,当事人和家属有权要求相关机关说明理由和依据。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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