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单位社保什么时候增员?
我在一家公立单位工作,单位最近新招了一批员工,我负责办理社保增员事宜,但不清楚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给他们办理增员手续。我想了解一下公立单位社保增员的时间规定,以免耽误新员工的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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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公立单位社保增员时间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社保增员的概念。社保增员,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把新员工添加到本单位的社保参保名单里,让新员工能享受到社保的保障。 关于公立单位社保增员的时间,一般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公立单位在招用新员工后,需要在新员工入职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完成社保增员的相关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上可能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会规定一个每月的业务办理期,比如每月的5号到25号。公立单位需要在这个规定的办理期内进行社保增员操作。所以,公立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要留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公布的业务办理时间,避免错过。 此外,如果超过了规定的三十天办理期限,单位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公立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三十天内,于规定的业务办理期内完成社保增员手续,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自身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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