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应在什么时候进行?
我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我每年都有工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收入,想知道在哪个时间段去办理汇算清缴合适,错过时间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就明确了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范围。 例如,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就应该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按时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