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开始算立案,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在法律程序中,立案是一个重要的起始环节,它标志着司法机关对案件开始进行正式的调查和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什么时候开始算立案以及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首先,关于什么时候开始算立案。一般来说,当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时,立案程序即告完成,这个时间点就是立案的开始。具体而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也就是说,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那一刻起,就算正式立案了。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也是在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作出立案决定时开始算立案。 其次,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有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它是有一定的证据材料证明的。这里的犯罪行为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例如,偷了别人少量财物,可能只是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但如果达到了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就构成了犯罪事实。另一方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根据法律规定,该犯罪行为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当犯罪事实存在,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会予以立案。 总之,了解立案的起始时间和立案条件,有助于公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对司法程序有更清晰的认识。如果你对自己的案件是否立案存在疑问,可以向相关的司法机关进行咨询,要求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