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对方长期在外地,我去他那边起诉很不方便。我想了解下,在哪些具体情况下,我能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呢?
展开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简单来说,如果你的配偶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你就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说,配偶出国定居并且长期居住在国外,这种情况下你就不用跑到国外去起诉,在国内自己所在地法院就行。 其次,该法还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你的配偶下落不明,比如离家出走多年,没有任何音信,或者已经被法院宣告失踪了,那么你也能在自己所在地起诉离婚。 另外,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的配偶因为违法犯罪被采取了强制性教育措施,像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或者正在监狱服刑,你也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明、被监禁的证明等,以顺利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