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醉驾撞人后,伤情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我朋友前几天醉驾不小心撞了人,现在大家都很关心伤者的情况,也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进行伤情鉴定。是事故发生后马上就能鉴定,还是要等伤者恢复一段时间呢?另外,这个鉴定时间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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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醉驾撞人后伤情鉴定的时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检验、鉴定的启动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应在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三天内,委派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至三日后再做检验、鉴定,则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该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其次,对于尸体检验,应于死者死亡当日起三日内委托相关机构进行。 另外,从鉴定工作的完成期限来看,正常情况下检验与鉴定工作必须在二十日内完成。如超过此期限,必须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可超过六十日。 最后,关于伤残鉴定,一般是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如伤后3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间需根据伤者的实际恢复情况而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两日内将其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过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另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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