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随机确定评标专家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补抽?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的评标工作,在随机确定评标专家的过程中,感觉可能会遇到一些需要补抽的情况,但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想了解一下,在随机确定评标专家时,依据法律规定,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补抽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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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专家补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招投标活动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是保障评标公正性和专业性的重要环节。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补抽评标专家呢?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当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时,可以进行补抽。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形。《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评标专家应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如果专家因为突发疾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与评标,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就需要补抽评标专家。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原本的参赛选手因伤无法参赛,就需要补充其他选手上场。 其次,若发现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也需要补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专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往来、亲属关系等。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为了避免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必须更换评标专家,进行补抽。例如,如果评标专家是某投标公司负责人的亲属,那显然不能参与该项目的评标,需要重新抽取合适的专家。 此外,当已抽取的评标专家被证实有违规行为时,也可以补抽。如果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评标纪律的行为,如接受投标人贿赂、泄露评标信息等,其评标资格将被取消,此时就需要补抽新的评标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总之,在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不能参加评标、存在回避情形或有违规行为等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标专家的补抽,以确保评标工作合法、公正、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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