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了好些年,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想了解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种条件和要求,这样我也好心里有数,和公司协商的时候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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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例如,小李从2010年开始在某公司工作,一直到2020年,期间没有中断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劳动合同期满,小李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小李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小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比如,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小王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了12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王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小王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小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在这期间,劳动者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中,如果劳动者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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