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在重新就业后什么时候停止发放?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最近刚找到新工作开始上班。我想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呢?是入职当天,还是发工资的时候,还是其他时间点?不太清楚这个时间界定,怕多领了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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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福利。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过,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重新就业的具体时间点来作为停止发放的界限。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以失业人员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开始工作之日为准。 因为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失业人员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为新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社保部门通过这个信息就能知道失业人员已经重新就业,进而停止发放失业金。如果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后没有及时告知社保部门,继续领取失业金,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相关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当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就业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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