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高利贷合同会无效?


高利贷合同指的是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借款合同。在我国,并非所有高利贷合同都是有效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高利贷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同无效的情况。 首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无效。欺诈是指故意欺骗对方,让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胁迫则是通过威胁、逼迫等方式,让对方不得不签订合同。比如,放高利贷的人故意隐瞒高额利息的真实计算方式,或者威胁借款人如果不签合同就对其人身安全不利,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若损害了国家利益,就是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当这种欺诈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直接无效。 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无效。这意味着借贷双方或者一方与其他人相互勾结,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利益。例如,借款人和放高利贷的人串通,通过虚假的借款合同来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再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同样无效。有些放高利贷的人可能会通过看似合法的合同形式,如签订买卖协议,但实际上是进行高利贷交易,这种行为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对于高利贷而言,法律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如果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这个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也就是说,在计算利息时,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总之,当高利贷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您遇到了疑似无效的高利贷合同,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