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什么时候被列入第三大罪名的?
我想了解下帮信罪的情况,之前听说它成了第三大罪名,但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时候成为第三大罪名的,我想知道这背后的时间节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明确这个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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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理解帮信罪何时成为第三大罪名,首先要清楚帮信罪的定义。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名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然而,法律条文本身并没有明确帮信罪何时成为第三大罪名。所谓“第三大罪名”,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司法实务中根据犯罪案件数量统计得出的一种说法。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帮信行为越来越多,导致帮信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在司法统计中,帮信罪案件数量逐渐排在前列,被一些人称为“第三大罪名” 。 具体到成为第三大罪名的时间,并没有统一、权威的定论。因为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案件数量统计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近年来帮信罪案件呈高发态势,在某些年份和统计口径下成为排名靠前的常见罪名。要获取关于帮信罪成为第三大罪名具体时间的准确信息,需要参考权威的司法统计数据和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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