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当庭释放?


当庭释放是指在法庭审判结束后,法院立即宣布被告人无罪或者不需要继续羁押,并让被告人恢复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理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能会当庭释放的情况。 首先是无罪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意味着当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就会做出无罪判决并当庭释放被告人。比如,在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或者被告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构成犯罪等情况下,就属于这种情形。例如,有人被指控盗窃,但经过法庭调查,发现指控的证据都是虚假的,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其有盗窃行为,此时法院就会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 其次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上述可以释放的条件,法院也可能当庭决定释放被告人。例如,案件超期未办结,且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就可能会被当庭释放。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撤回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当自诉人撤回起诉时,法院也会对被告人做出释放的决定。比如,在一些轻微的侮辱、诽谤等自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起诉,被告人就可能被当庭释放。 综上所述,当庭释放主要出现在被告人被认定无罪、符合变更强制措施为释放的条件以及自诉案件撤诉等情况下。但具体案件的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