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判决书是由哪里出具的?
我朋友醉驾被抓了,现在案件到了审判阶段,我们都很关心判决书到底是哪里出的。也不清楚整个流程,就想知道最后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是哪个地方给出来的,是法院、检察院,还是别的什么机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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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而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出具的。这是因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职责就是对各类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醉驾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最终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作出裁决的,是人民法院。 具体来说,当公安机关将醉驾案件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最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并制作成书面的判决书。 所以,醉驾的判决书是由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出具的。这个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标志着整个司法程序的一个重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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