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刑后若想留在看守所,应向哪里申请?

我被判刑了,在看守所这段时间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不太想去监狱,所以想问问要是想留在看守所的话,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呢,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 ?
展开 view-more
  • #刑罚执行
  • #看守所
  • #申请部门
  • #监外执行
  • #法律申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判刑后想留在看守所,可以考虑向以下几个部门提出申请: 首先是原判定法院。法院作为案件裁判的权威机构,有权管理和督促判决执行过程。罪犯可以向原判决法院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希望留在看守所的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然后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其次是看守所管理部门。看守所负责关押未决犯和短期服刑犯,其管理部门对内部运作和人员管理负有责任。罪犯可以向看守所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个人情况以及留在看守所的理由。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并回复。 最后是刑罚执行机关,例如监狱管理局。已被判决的罪犯,刑罚执行工作由刑罚执行机关负责。若确实需要留在看守所服刑,可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执行机关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不过,留在看守所服刑是有条件限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同时,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此外,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相关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就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比如上述提到的严重疾病、怀孕等,暂时不把罪犯关押在监狱或看守所,而是让其在监外生活的一种执行方式。 保外就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况,就是罪犯因为有严重疾病,需要在监狱外就医治疗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