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郑大三附院发生医疗事故该去哪儿处理?

我在郑大三附院就医时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是找医院内部解决,还是去卫生健康委,又或者是通过其他途径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应该去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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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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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郑大三附院遇到医疗事故时,有多个途径可供选择来处理该问题。 首先,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这是比较直接的方式,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提出自己的诉求,陈述医疗事故的情况。医院会组织调查,对事件进行评估,然后双方尝试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相对便捷、高效,能较快地解决问题。不过,如果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可能就难以协商成功。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进行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此外,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患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害。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这种方式虽然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但能保证处理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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