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去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也不清楚整个流程是怎样的,担心会因为去错地方或者准备不齐全而耽误时间。想问下协议离婚具体要到哪里去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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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指的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比如在城市里,可能是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在农村,可能就是当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婚姻登记的部门。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管辖地。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 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时一定要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上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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