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工作工资介绍信由哪里开具?
我最近办理工作调动,单位让我提供工资介绍信,可我不太清楚这工资介绍信到底该由哪里开。我问了原单位和现单位,两边说法不太一样,我有点懵了,就想弄明白到底是哪个单位负责开具这个工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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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调动的过程中,工资介绍信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用于说明调动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情况,以便新单位据此确定其工资待遇。那么工资介绍信究竟由哪里开具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通常情况下,调动工作工资介绍信是由调出单位开具。这是因为调出单位掌握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详细工资信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收入情况。根据《关于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调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调动员工提供准确的工资介绍信。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当员工办理工作调动时,首先要在调出单位完成一系列离职手续,其中就包括申请开具工资介绍信。调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会根据员工的工资档案,如实填写工资介绍信的各项内容,如工资级别、工资构成、发放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调入单位而言,它主要是接收这份工资介绍信,并依据介绍信上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工资政策,为调动员工确定新的工资待遇。调入单位没有掌握员工在原单位的工资信息,所以无法开具工资介绍信。 如果在开具工资介绍信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调出单位拒绝开具或者开具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调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开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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