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保险赔偿款在哪里领取?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已经认定为工伤了。现在想领取工伤保险赔偿款,但不知道该去哪里领。我去公司问,公司让我自己弄,我又不清楚流程。希望能了解下具体在哪里可以领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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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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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款的领取地点和方式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保险赔偿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费用支付,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款,通常领取步骤如下:第一步,职工所在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步,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如果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步,当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都完成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这些赔偿款项一般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指定的账户。所以,通常是在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款。 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那部分赔偿款,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将款项支付给工伤职工。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领取这部分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总之,领取工伤保险赔偿款时,要清楚不同款项的支付主体和领取流程。如果在领取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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