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要去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离婚协议要去哪里弄,是自己在家写好,还是要去某个特定的地方办理呢?也不清楚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
  • #离婚登记
  • #婚姻法律
  • #冷静期
  • #协议拟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与离婚协议相关的地点和流程。 首先,如果是要拟定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在家拟定。离婚协议本质上是一份合同,是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体现。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当然,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可以寻求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起草出符合法律规定、保护您合法权益的离婚协议。 然后,在签订好离婚协议后,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般来说,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