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手续。我们也不清楚不同离婚方式的办理地点是不是一样。想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要在哪里办手续,需要准备什么地方的证明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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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一般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那么就由该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此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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