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地作案被抓后应在其中一个地方由哪里管辖?

我朋友在好几个地方都犯了案,现在被抓了,人扣在其中一个地方。我就想知道这种多地作案的情况,到底该由哪个地方的司法机关来管这个案子啊,是案发地、被抓地,还是有其他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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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多地作案也就是犯罪行为涉及多个地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确定案件的管辖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由哪个司法机关来处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对于多地作案的情况,每个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的法院理论上都有管辖权。 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主要犯罪地”,一般是指犯罪行为涉及的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地。 当出现多地作案且犯罪嫌疑人在其中一个地方被抓的情况时,通常首先考虑犯罪地管辖原则。如果多个犯罪地的司法机关都有管辖权,一般由最初受理的司法机关管辖。若存在争议,会由相关司法机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司法机关指定管辖。这样的规定和处理方式,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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