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孩子去哪里可以进行公证?
我抱养了一个孩子,听说抱养孩子要进行公证才更有保障,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公证。我担心去错地方耽误时间,也怕手续不符合要求。想了解一下,抱养孩子的公证具体要在哪个机构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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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孩子也就是收养子女,收养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孤儿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抱养孩子的公证,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在办理收养公证时,需要明确收养行为本身要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只有收养行为本身合法,公证机构才会受理并出具公证书,以此证明收养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所以,在抱养孩子办理公证时,首先要确保自身满足收养条件,然后可以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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