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藏品为名义非法集资应该向哪些部门举报?
我最近发现有平台以数字藏品为幌子在搞集资,承诺超高回报,但感觉不太靠谱,怕是非法集资。我想知道具体该向哪些部门举报,举报后相关部门会怎么处理,以及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我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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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藏品为名义非法集资,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举报: 首先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负责立案侦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公安机关会依法展开调查。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其次,可以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比如涉及银行业的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还可以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另外,像一些地方的处非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以作为举报途径,例如吉首市处非办就公布了举报电话。 在举报时,要注意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比如集资的宣传资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相关部门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如果警方介入调查,受害人应当积极配合,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通过正确途径维权,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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