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沈阳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在沈阳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地方办理起诉手续。是去法院就行,还是有特定的法院?具体在沈阳哪个区域的法院呢?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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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沈阳起诉离婚,一般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这就涉及到法律上的管辖概念,管辖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案件。 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的户口在沈阳某个区,那么通常就向该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虽然户口在沈阳A区,但他已经在沈阳B区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了,那么就应该向沈阳B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沈阳起诉离婚,要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信息,从而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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