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是由哪个机关执行的?
我不太懂黑户相关的事儿。我听说有黑户这种情况,就想知道黑户是哪个机关来执行认定或者操作的呢?是派出所,还是其他什么部门?我想弄清楚这个,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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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黑户”并不是某个机关执行产生的结果,“黑户”通常指的是那些没有在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户籍登记,从而没有户籍信息的人。 在我国,户籍管理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之所以会出现黑户的情况,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孩子,其父母因为害怕罚款等原因没有及时为孩子申报户口;还有些是因为证件材料不全,像无法提供出生证明等必要文件,导致无法正常办理户口登记;另外,一些人可能存在收养手续不合法的情况,使得被收养的孩子不能进行户籍登记。 对于黑户问题的解决,也是由公安机关主导。为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这意味着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黑户人员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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