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刚结婚不久,想了解下在婚姻关系里,到底哪些财产是明确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我担心以后万一遇到财产方面的纠纷,自己搞不清楚状况,所以想提前弄明白,省得以后麻烦。
展开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以下这些财产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就已经取得的,其所有权明确属于一方。 其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像遭遇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这些赔偿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为了弥补其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失,所以法律规定归一方个人所有。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者,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的房产由儿子一人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就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不享有份额。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或者赠与人的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此也有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具有特定的个人使用属性,一般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将其列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