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
最近在考虑结婚的事情,对财产方面有些疑惑。想知道在婚姻里,到底哪些财产是不算夫妻共有的呢?担心以后万一有财产纠纷,得提前了解清楚,希望能详细说说具体有哪些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在婚姻中,以下这些财产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因为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在婚前就确定了,正常情况下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因工伤拿到的赔偿金、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补助金等。这些赔偿或补偿是专门给受到人身损害的一方的,是对其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和这个人的人身紧密相关,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也有规定。 然后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要是遗嘱人在遗嘱里写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里明确某笔财产只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个财产就只属于这一方,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并且带有很强个人属性的物品,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四项。 最后还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确定该财产是不是应该只归一方,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了解这些有助于在婚姻中更好地处理财产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