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产相关的事情,对夫妻财产的划分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财产里到底哪些是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呀?是婚前的所有东西都算个人财产吗?有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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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以下这些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指的是在结婚前,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像存款、车辆;还是不动产,比如房产等。打个比方,小王在结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得到的赔偿款等。这些赔偿是给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是对其身体或精神伤害的弥补,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只能归个人所有。举例来说,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单位给他一笔工伤赔偿款,这笔钱就只属于小李个人,他的配偶不能要求分割。 然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要是遗嘱人在遗嘱里明确说某套房产只给夫妻中的一方,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里写明某笔存款只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个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遗嘱或赠与合同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法律尊重这种意愿。 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而且有特定用途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不过要注意,贵重物品和奢侈品一般不算一方个人财产。 最后,还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个兜底条款。像是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价值较大的除外) 、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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