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以下几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首先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属于某一方的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存款等等,这些财产不会因为结婚了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依然属于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或者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这些赔偿是给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是和这个人的人身紧密相关的,所以归个人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也有规定 。 再者,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假如遗嘱里写明某套房子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里表明某笔财产只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笔财产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 然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且有特定用途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四项有相关规定。 最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像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五项做了概括性规定。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按照约定,也会有一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因他人侵权等行为导致自己人身受到伤害后获得的补偿。 遗嘱:遗嘱人对自己死后财产等事务做出安排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专用生活用品:仅供夫妻一方使用,具有特定用途和个人属性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