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由什么机关决定?
我家里有人在服刑,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听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但不清楚保外  就医到底由哪个机关来决定。是监狱方面,还是其他的司法机关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着手去为家人办理相关手续。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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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刑罚执行制度,能让罪犯在身体条件不允许继续服刑的情况下得到及时治疗。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对于保外就医的决定机关,分不同的情况。
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会根据罪犯的具体病情、服刑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批准保外就医申请。例如,在一审判决后,罪犯还未被交付到监狱执行刑罚时,如果其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此时就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准予保外就医。
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狱和看守所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对罪犯的身体状况有直接的了解。当他们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认为需要保外就医时,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负责管理监狱系统的相关事务,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看守所的相关事务,它们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比如,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患上严重疾病,监狱经过评估认为符合保外 就医条件,就会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机关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保外就医的决定机关根据罪犯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由人民法院、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来承担,以确保保外就医制度的公正、合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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